為確保股票期權合約行權履約及交收順利進行,您應充分了解相關業(yè)務規(guī)則和風險,審慎決定是否在到期日持有相關期權合約并參與行權、履約?,F(xiàn)就各交易所2601股票期權合約到期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到期日、行權日、交收日
上海證券交易所、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品種2601股票期權到期日、行權日均為2026年1月28日,交收日為到期日、行權日下一交易日,即2026年1月29日。
二、臨近到期注意事項
1.因臨近到期持倉風險較大,為防范交收風險和流動性風險,公司會在到期日前2個交易日提高臨近到期持倉保證金上浮比例,請您及時追加資金或平倉。
2.登記結算機構對價差組合策略和(寬)跨式組合策略分別于到期日前2個交易日和到期日進行拆分,并按拆分后持倉計收保證金,請您及時追加資金或平倉。
三、期權買方注意事項
1.看漲期權行權前需確保賬戶可用資金充足,看跌期權行權前需確保賬戶標的證券可用數(shù)量充足。
2.到期日行權時間截止15:30,如您需要行權,請在截止時點前提交指令。
3.行權指令、行權合并申報指令應符合交易所、登記結算機構的規(guī)定,因提交的行權指令不符合規(guī)定造成的結果由您本人承擔,最終行權情況請以交易所、登記結算機構結算結果為準。
4.虛值、平值期權行權可能面臨虧損。看漲期權行權后所得證券最快于行權日后第2個交易日方可賣出,因此淺實值看漲期權行權亦可能面臨虧損。
四、期權賣方注意事項
1.到期日15:00后未平倉的期權義務方仍負有履約義務。若需規(guī)避履約風險,請在到期日15:00前平倉。
2.請您于到期日結算后及時關注賬戶持倉的行權指派情況,如有指派發(fā)生,請您及時補足資金和證券,以免出現(xiàn)交收違約,對于證券不足的客戶,備兌持倉中的證券也會優(yōu)先被用于交收,您還需注意因此產生的備兌不足風險。
3.如您構成行權交收違約可能面臨損失。對于證券違約的客戶,登記結算機構將于交收日日終對違約部分按收盤價*(1+10%)進行現(xiàn)金結算;對于資金違約的客戶,公司將于交收日15:00后對應收證券進行轉處置,代墊資金完成對登記結算機構的履約,并有權按日向您計收相應的罰金、利息等費用。
請您做好持倉和資金安排,防范風險。
2026年1月21日
